实验中心
中心架构及职责分配
实验教学中心实行校院二级管理,实验教学中心设置主任1人,副主任3人,实验室主任5人。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作为第一负责人,主管中心的全面工作,对校、院二级组织负责。副主任直接负责相关实验室的管理工作。实验教学中心采用专、兼职混合编制模式,现有专、兼职教师及教辅人员59人,其中专职实验人员15人,兼职人员44人。
一、中心架构
二、职责分配:
主任职责:
负责电气与信息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全面工作,主抓实验中心建设、管理和教学工作:
1.组织制定中心发展建设规划,积极探索实验教学改革,建立实验教学新体系。
2.组织制定实验教学计划,协调安排实验师资,合理调配实验资源,完成中心承担的各项既定实验教学任务。
3.认真执行校、院和实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,处理中心日常管理工作。4.负责中心的师资队伍建设,包括聘任、岗位责任、培养及考核。
4.负责中心的实验经费管理,严格按规定使用经费,统筹兼顾,确保中心高效运行。
5.组织制定各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计划,审核各实验室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,组织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和验收工作。
6.负责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。
7.组织中心的教学、科研、学术交流及实验仪器的研发与推广等工作。
8.对实验中心各教学、科研、竞赛、学科建设成果进行宣传报导、档案归档。
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副主任职责:
协助中心主任开展实验相关工作,其主要职责是:
1.协助实验中心主任开展实验中心管理工作,侧重分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。
2.负责分管实验室的教学的课程安排与管理,主持审查实验教学效果。
3.负责分管实验室的规划、管理和制度建设。
4.负责分管实验室的设备、仪器的购置方案,参与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。
5.负责分管实验室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及维护,保证教学正常使用。
6. 配合实验中心主任组织中心教师积极申报与实验相关的教研、科研项目。
7.组织实验室中心教师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科技竞赛活动。